真傷腦筋,小黃又闖禍了。小黃啊!小黃啊!你是不是想肉想發瘋了,想吃肉,告訴我老媽一聲就可以了,幹嘛!去咬小朋友。小朋友細皮嫩肉的,怎堪你的一咬呢?被咬傷小朋友的家長一狀告到管理室,這下事情大條了。小黃被移送法辦─大廈管理室。管理員說:「牠是假釋中再犯,被判無期徒刑,不得上訴。」小黃終於被驅逐出大廈的門口了,大廈500公尺方圓內,不得有牠的蹤影,否則格殺勿論。
  


小黃是一隻有人餵食的流浪狗,平常在公園附近和大廈的外圍遊蕩。我們也算是「搖尾巴之交」,見了面,搖搖尾巴,打個招呼。小黃是善良的,只因被主人遺棄,得了躁鬱症,才會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,不發病的時候,對小孩子還蠻友善的。咬傷小孩是身不由己,雖然有道歉的誠意,但被害人不肯原諒。也罷!也罷!此處不留狗,自有留狗處;處處不留狗,狗狗逛街去。
  


有一陣子,不見小黃。再次見到牠,已是半年後的事了。理了光頭的牠,狗性不改,心情好的時候,逗逗小孩;心情鬱卒的時候,又一副你少惹我的表情。聽說…..,這個聽說,真是八卦,小黃被一和尚收留,在廟裡定居了。師父說:「小黃有佛根,與菩薩有緣,」從此青燈木魚伴著小黃,小黃吃齋唸佛了。誰知才半年的時間,小黃就受不了,「還俗」啦!
  


狗之初,亦是性本善,乍看小黃,果然是目慈面善,浪子回頭金不換。小黃,終於投胎換骨了,可喜可賀。誰知、誰知……,唉!沒過多久,小黃又抓狂啦 !可能又好久不識「肉」滋味了。只見小黃正在仰天長嘯:「神啊!請給我ㄧ塊肉吧!」


   


小黃還是在公園遊蕩,老媽怕牠老毛病又犯,所以常常拿東西給牠吃,又叮嚀著:「千萬不可咬小朋友」,並把我家的住址留給小黃,肚子餓的時候,可以來我家按電鈴,老媽會為牠準備大餐的,千萬不要當隻壞狗狗喔!我有個建議:老媽該買支手機送給小黃,因打手機比較快,不是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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